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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缺钱花,大学生把“自己”卖了!结果成了通缉犯
大学生贩卖个人信息
成在逃嫌疑人还被通缉
近日,安徽芜湖警方在南陵县发现了被湖北警方通缉的网上诈骗在逃嫌疑人陈某的活动轨迹,立即开展侦查。
鉴于陈某的在校大学生身份,警方采取政策宣传的方式鼓励其自首,然而,直到陈某前来投案,才知道自己涉嫌诈骗并已成为在逃嫌疑人,目前正被通缉。
据陈某交代,他曾因缺钱而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以几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不法分子。“他跟我说是刷单,但我不知道他到底干嘛了。”事实上,他对对方购买其个人信息的真实用途毫不知情。
“为了点小钱,把自己搞成这样”“大学生还不知道要保护个人信息”“这样做会纵容诈骗犯,害更多人”……相关报道一出,不少网友对此事件表示关注,纷纷感慨“把自个儿卖了还是头一次见”。
目前,陈某已主动投案自首,对曾将身份信息贩卖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梳理发现,大学生为牟利而贩卖自己身份信息的事件近年来并不少见。据报道,今年7月,山西太原某在校大学生张某将用自己身份证办理的四张信用卡以2000元的价格卖出,后因涉嫌电信诈骗而被警方刑事拘留,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8月,在河南就读的大二女生温某曾以270元和100元的价格将自己手机号码注册的三个微信号和一个支付宝账号卖给朋友李某,而后李某用该支付宝账号实施诈骗并获利五万元,温某也因涉嫌诈骗被抓。
专家:为诈骗犯提供便利
需要负刑事责任
来源:南方都市报、新闻晨报,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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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陈圣霞
责编 | 马天宇
校对 | 邓玙谱
编辑 | 苏澄澄(吉林动画学院)